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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产业发展引导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1-01-19 16:22  

太仓校区各学院、太仓长三角研究院各团队:

为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和入驻团队的科研工作活力,发掘和培育产业领域新方向和新增长,根据太仓长三角研究院科技产业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启动2021年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产业发展引导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本次征集工作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目标,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优先支持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为太仓校区各学院或太仓长三角研究院各团队全职在太教职工,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数量限1项。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对其真实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学术不端行为,申报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在项目申请、评审和执行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二、组织方式

本次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产业发展引导培育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组织实施。项目由西北工业大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负责组织申报。

1.项目组织方式

本次项目主要围绕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产业发展引导培育的需求,按照竞争择优的形式进行组织,具体项目方向参见项目指南。

2.项目经费及实施周期

一般项目院拨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首年拨付,每个方向原则支持不超过2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重点项目院拨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分2年拨付,首年不超过5万元/项,中期检查验收通过后拨付下一年度经费,每个方向原则支持不超过1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1.申请项目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isw1992@nwpu.edu.cn,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西北工业大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402室。

2.项目申报材料接收工作于2021年2月1日16时截止,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受理。

西北工业大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

2020年1月19日

2021年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产业发展引导培育项目指南

项目结合研究院产业方向,以实际应用产品及系统研发为目的,为研究院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基础研究成果工程技术化,拓展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

培育方向包括:

1001航空航天技术科技创新与应用

1002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科技创新与应用

1003精密检测与分析测试科技创新与应用

1004先进材料研发科技创新与应用

1005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创新与应用

附件【科研诚信承诺函.docx已下载
附件【2021年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产业发展引导培育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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